襄城區法院執結農民工工資109萬元
作者: 孫曉云 發布時間:2019-02-11 訪問次數:5738
臨近春節,襄陽市襄城區法院執行局收到一宗先予執行案件,成功執行金額109萬元。
據悉,因拖欠工程款項中包含原告應支付給農民工的工資且數額較大,湖北省某建筑公司以情況緊急為由向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申請,請求法院裁定先予執行被申請人109萬元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當日,法院裁定先予執行被申請人襄陽某文化旅游公司109萬元支付農民工工資。
隨后執行法官立即將執行款項依次發放給受委托前來領款的包工頭盧某等九人。看著手中的轉賬支票,包工頭盧某高興地對法官豎起了大拇指,“多虧了襄城法院‘先予執行’,解決了我們農民工兄弟的燃眉之急,這個春節大家伙兒可以過個開心年了!”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