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陸法院執結農民工案獲點贊
作者: 董志新 辜忠炎/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8-01 訪問次數:2381
7月28日,重慶市萬州區的何某、段某申請執行人何某和段某,到安陸法院共領到了140余萬元勞務費。倆人給安陸法院贈送了一面繡著“利劍出鞘,執行有力度;民生至上,民眾無憂慮”的錦旗,握著執行法官的手說:“你們是農民工的救星”。
2016年何某、段某倆人先是帶領民工將發包方的工程如期完工了,但對方卻遲遲不予結算。好不容易算了賬,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項目發包方負責人徐某卻表示無錢支付。當何某、段某找到勞動監察部門,得到的答復是:因總發包方已經與徐某進行了結算,勞動部門也已經無能為力。找工程項目發包方負責人徐某,徐某就是不予理睬,聲稱“你愛咋地就咋地”。無奈之下,何某、段某將徐某所在的公司告上法庭。安陸法院依法進行了判決。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申請執行人并不清楚執行法官也同樣經歷了“山窮水盡”到“柳暗花明”的艱難過程。執行過程中,“四查措施”反饋的信息是被執行人名下沒有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可供執行的財產。在案件進入僵局時,案件承辦人決定另辟蹊徑,開展拉網式臨柜辦案,重點開展對“地方專業性銀行”的查詢。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當地銀行反饋的被執行人往來資金大量明細中,被執行人隱藏的銀行賬戶信息線索被承辦人識別。經過協商,被執行人當場支付了140余萬元勞務費。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