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家事一點說“法”
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家庭幸福則社會祥和,家庭文明則社會文明。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定中門人民法庭始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貫穿家事少年審判始終,用心傾聽心聲,用情喚醒親情,用法挽回感情,持續做好“庭外功夫”,以家事審判“小家”聯合“大家”點亮“萬家”。
聯調聯動 推動實質性解紛
“你好,我是派出所民警,之前調解的張老太贍養糾紛案件的兄弟幾個又鬧矛盾了,麻煩法官過來再做做工作。”
“好,法官馬上去社區警務室。”
原來,這起贍養糾紛案調解后,張老太大兒子李杰(化名)拒絕按照調解協議接張老太到自家居住,并與兄弟李賀(化名)爭吵不休,致使古稀之年的張老太無人贍養。法官、派出所民警及社區書記知曉情況后,立即組織雙方調解。
“昨天在法庭協商好把母親接回家中照顧,但家里人不同意,覺得母親較為偏心,而且我自己也50多歲了,生活并不富裕,何況母親來回行動不便,還是住在三弟(李賀)家,輪到我照顧了我去照顧就行了。”李杰抱怨。
“我和大哥(李杰)之間本來就有私人矛盾,但大哥因此拒絕將母親接回家贍養不合理,我不同意。”李賀說。
“不管你們兄弟倆之間有什么矛盾,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的義務,都應該盡心盡力履行……”民警說。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子女因父母財產分配偏頗而有情緒可以理解。”定中門法庭法官勸解道,“但若因此拒絕承擔贍養義務,不僅違反法律規定,也不符合中華民族‘百善孝為先’的傳統美德……”
經過法庭、社區、派出所三方人員1個多小時的釋法說理與判后答疑,并綜合考慮調解書內容、老人行動不便等客觀因素,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張老太住在李賀家中,李杰上門照顧。自此,這一贍養糾紛才塵埃落定。
定中門法庭依托“+”字訣,廣泛吸納解決糾紛共治力量,攜手共促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把脈開方 促進源頭預防
“我局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議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轄區所有旅館開展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管理規范有序,努力構建一個更加安全、更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環境。”
定中門法庭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發現某旅館在辦理未成年人酒店入住登記時,并未認真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四報告”制度,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忽視對未成年人入住的嚴格把關,屢次有未成年人在此實施犯罪行為。
“一些住宿、娛樂等場所違反法律法規,允許未成年人隨意出入,逐漸成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發地。處理未成年人犯罪,一味重懲絕非解決之道,源頭預防才是治本之策!”
為此,定中門法庭向當地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發司法建議書,建議公安機關、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案涉旅館經營資質、入住登記落實情況,并根據核查結果予以處罰,聯合應急管理部門等加強對轄區旅館、酒店等行業場所的清查整治,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屏障。
定中門法庭聚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主題,通過司法建議推動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及時改進、完善管理,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源頭預防工作。
巡回審判 普法引領新風尚
“現在開庭!”
隨著法槌敲響,一起婚約財產糾紛在村民“家門口”開庭了,30余名村民和村委會工作人員旁聽庭審。
“為了娶媳婦、支付彩禮,我們老兩口將養老錢都給了兒子。現在結婚幾個月就要離婚,請法官一定要為我們做主啊。”
“我們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彩禮是男方自愿支付的,不同意返還。”
在巡回審判現場,雙方當事人你一言我一語,爭吵不休。法官一邊耐心傾聽當事人的訴求,一邊安撫當事人激動的情緒。
“法律明確規定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且共同生活,請求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且彩禮數額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綜合彩禮實際情況等事實確定返還比例……彩禮是一種傳統習俗,但高價彩禮讓原本的儀式感變了味,給家庭帶來了沉重負擔,希望各位村民能夠理性對待婚姻和彩禮,反對攀比之風,自覺抵制高額彩禮,弘揚文明新風。”
借助巡回審判開展普法宣傳,將辦理案件和普法宣傳延伸至群眾“家門口”,就地調解、就地開庭、就地釋法,讓司法更“接地氣”,更“潤民心”。
定中門法庭秉持“家寧國安”理念,在審判中修復親情、守護未成年人,傳遞司法溫暖,用心、用情推動司法服務靠前一步,為社會穩定和家庭和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