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務事,用法律向家暴說“不”!
很多人認為家暴是家務事,被打的人不好意思說,施暴者也不放在心上,這種錯誤的觀念其實就是養虎為患,一味的容忍只會換來更大的傷害。
家暴不是家務事,請被家暴者勇敢地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對家暴說“不”!
2022年12月28日,咸寧崇陽縣法院白霓法庭公開審理一起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犯罪的故意傷害罪案件。
據悉,白霓法庭為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家庭文明建設中的前沿陣地作用,建設性地實行涉家事犯罪及違法行為三審合一的審判機制,一攬子解決家庭矛盾糾紛,努力為鄉村法治化家庭文明建設貢獻人民法庭力量。該案的審理,是崇陽縣法院為優化基層社會治理環境作出的有益探索。
案情回顧
2022年12月3日,公訴機關向崇陽縣法院提起公訴:2022年7月,被告人饒某與妻子米某在家中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饒某將米某扭倒在地,對其實施毆打、勒住脖頸等故意傷害行為。經鑒定,被害人米某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饒某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庭環節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就其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對案件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方面充分發表意見。
崇陽縣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7月,饒某與妻子米某在家中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饒某將米某扭倒在地,用膝蓋頂撞其胸部、拿棍子毆打其頭部,后又用繩索勒住其脖頸,見米某頭部流血、喘不上氣,遂將其松開。米某到村委會求助報警。經鑒定,被害人米某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被告人饒某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2022年12月,米某對被告人饒某出具了諒解書,請求對被告人饒某從輕處罰。被告人饒某認罪認罰。
崇陽縣法院認為,被告人饒某因家庭瑣事與妻子米某發生爭吵后,因不能控制情緒,遂而持械故意傷害被害人米某的身體,致其輕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崇陽縣法院綜合全案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饒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饒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普法
1.如果不幸遇到了家庭暴力,不要害怕,請立即遠離施暴者,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婦聯、村(居)民委會、所在單位等部門、單位進行求助。公安機關會對施暴者出具書面告誡書,如果是公職人員,還會將告誡書抄送到施暴者單位,由單位給予批評教育,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受害者。
2.除了告誡書,受害者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令可以要求施暴者遠離受害者,禁止對方再騷擾受害者及其親人。
3.除此之外,還可以尋求庇護機構提供庇護。在此過程中,請一定要學會保存證據,比如照片、報警記錄、告誡書、醫院診斷證明等等。
4.家暴不僅僅只針對女性,還有很大的可能性,會發生在兒童和老人身上。當未成年人和老年人遭遇家暴時,其所在的幼兒園、學校、村(居)民委員會、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臨時庇護場所及其工作人員可以立即到公安機關報案,有必要時,鎮(村)居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單位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