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梅法院執結張某砍伐案
作者: 吳干東 吳英 發布時間:2019-04-15 訪問次數:6040
近日,黃梅縣法院執結一起行政非訴執行案,被執行人張某因砍伐其門前綠化樹木,被黃梅縣城市執法局處以2000元的罰款,目前該罰款已履行到位。
2018年4月3日,張某未經批準擅自砍伐門前城區綠化樹木,黃梅縣城市執法局根據相關規定,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張某在收到處罰決定后,一直未履行義務。黃梅縣城市執法局遂于2018年11月27日向黃梅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經審查后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在法院向其下達執行通知書時,張某三番兩次跑到法院鬧事,在對其勸說無果、溝通無效后,法院決定依法對張某采取強制措施,凍結了張某名下的銀行賬戶,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張某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張某與城市執法局達成了和解,主動繳納了2000元的罰款。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