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實新時代“楓橋經驗” 大力推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
——湖北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推進會在武漢召開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項目動員部署會精神,全面推進湖北法院系統“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3月19日,湖北省法院召開“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推進會。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出席會議并講話。
游勸榮指出,新時代“楓橋經驗”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社會治理領域的生動實踐,是黨的群眾路線在社會治理領域的智慧結晶,是全國政法戰線、審判工作一面歷久彌新的旗幟。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學習貫徹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大會和全國調解工作會議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重要指示批示上來,統一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抓手,做深做實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真正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實處,努力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
圍繞如何大力推動全省“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工作,游勸榮提出五點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務基層治理的最前沿。要正確理解和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實踐要求,把新時代人民法庭參與和服務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作為推動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和服務鄉村振興的有力舉措,堅持在當地黨委領導下,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立足審判職能,以案件為抓手,在法律空間內尋求最大公約數和最優利益平衡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從而發動群眾、凝聚合力,共同推進共同締造工作。
二是要致力于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與做深做實新時代“楓橋經驗”在理論上一脈相承。人民法院不僅要做司法案件的裁判者,更要做矛盾糾紛的終結者。要以提高服判息訴率和調解率、降低“案-件比”和上訴率為抓手,致力于一審解決矛盾糾紛,致力于用調解方式解決矛盾糾紛。要在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過程中化解矛盾糾紛,在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中推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三是要對標對表,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要按照最高法院統一部署,遵循《“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活動方案》指引,按照6個方面的創建考評標準和20項創建考評指標要求,全面規范完成規定動作,扎實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創建、申報、評估工作。
四是要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推動人民法庭差異化發展。目前,全省共有601個人民法庭。推動全省“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工作,既要做實規定動作,也做細自選動作。在做好標準化建設的同時,不能盲目追求“千庭一面”,要因地制宜、因院制宜,結合群眾需求和地方發展實際探索人民法庭差異化發展路徑。既要讓合乎標準的“楓橋式人民法庭”在全省多點開花,也要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齊放的生動局面。
五是要大興實干之風,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要把創建工作作為推動人民法庭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而不是負擔。要力戒形式主義,杜絕官僚主義,堅持真抓實干、扎扎實實出實效。聚焦辦案質效、聚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制定考核辦法,簡化考核指標,堅決不搞花架子、玩數字游戲,不讓基層干警受累于考核、受困于指標。
游勸榮強調,各級法院黨組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活動是一項長期性工作,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做好長期奮斗的準備。各級法院黨組要高度重視,把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系統謀劃,統籌推進,創建一批全國“楓橋式人民法庭”,并充分發揮先進法庭的示范引領作用,以掛牌示范法庭來推動全省人民法庭規范化建設及職能發揮,力爭實現全省人民法庭全部達到“楓橋式人民法庭”實質性標準,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服務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需要,推動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鄉村建設,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覃文萍主持會議,黨組成員、副院長肖笛作工作部署,黨組成員、副院長陳旗出席會議,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文革宣讀《全省法院積極參與“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活動的工作方案》。
此次推進會以視頻會議形式舉行。省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創建工作專班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在主會場參會,各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及人民法庭庭長,各中基層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在分會場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