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法院為農民工追回工程款近270萬元
作者: 李菁 發布時間:2019-03-07 訪問次數:6122
近日,宜都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為數名包工頭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近270萬元。“感謝法官們真心實意地幫助我們,工人們的工錢終于有著落了!”包工頭李某在領到90多萬元的工程款后高興地說道。
2013年11月,被告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將其位于枝城鎮的某房地產建筑工程發包給被告某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該建筑公司又將工程分包給無資質的被告江某、謝某,江某、謝某又將自己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給多名包工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因被告江某、謝某未及時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導致參與施工的農民工工資無法發放到位,包工頭們將三被告起訴到宜都法院。2016年7月,宜都法院判決被告江某、謝某支付原告共計近270萬元工程款,被告某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告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在欠付被告某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該建筑工程的工程款范圍內對上述工程款承擔清償責任。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確保農民工的利益不受損害,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迅速與被執行人進行溝通聯系,勸其主動履行義務,并多方調查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經過調查,宜都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某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名下的部分房產進行變賣,剩余款項由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今年二月,案件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終于領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