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審理王磊等20人涉黑案
作者: 王毅然 李瑩瑩 發布時間:2019-11-05 訪問次數:9474
11月4日上午9時,南漳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王磊等20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妨害作證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一案。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和相關職能部門共計160余人現場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磊在“混社會”過程中先后網羅楊俊鋒、焦陽、李偉、馮磊、鄭珊珊等20人,逐步形成人數眾多、較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被告人王磊直接組織、指揮、參與下,該組織實施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斗毆、破壞生產經營、非法拘禁、妨害作證等犯罪活動34起,其他違法活動3起,實施的犯罪活動造成1人死亡、5人輕傷、8人輕微傷。
公訴機關認為,王磊等20名被告人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在南漳縣城關鎮、武安鎮、板橋鎮等地區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給當地群眾造成了極大的心理恐懼,對王磊等20名被告人,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南漳法院受理案件后,為保障各涉案被告人的訴訟權益,依法為8名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師擔任其辯護人。開庭前,部分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因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復雜、社會影響較大,庭審預計將持續5天。
編輯: 陳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處: 省法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