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毒”行!
2024年6月26日是第37個“國際禁毒日”,為切實增強人民群眾自覺抵制毒品的意識和能力,守護“無毒”凈土,在“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湖北法院積極開展禁毒宣傳活動,全力推進禁毒綜合治理工作,筑牢禁毒防線,為人民群眾保駕護航。
武漢市江夏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罪案件,江夏區內四所高校共計150余名在校學生旁聽了庭審。本次公開審判旨在進一步延伸司法職能,提高青少年學生禁毒法治意識和識毒、拒毒、防毒能力。
黃石市西塞山區法院針對兩起刑事犯罪案件,組織開展集中公開宣判行動,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十五年不等刑罰。公開宣判現場還邀請了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區公安分局、檢察院、司法局代表以及黃石市啟航學校、湖北工程職業學院、湖北師范大學150余名師生到場旁聽。
陽新縣法院邀請黃石市第一高級技工學校50名學生代表走進該院,“零距離”旁聽一起販賣含依托咪酯電子煙彈的涉毒案件,讓學生們深刻認識毒品危害,提高識毒、防毒、拒毒意識,將“公開庭審”變成一場警示教育課堂。
荊州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市法院2023年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3起打擊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房縣法院通過審理毒品案件、參與禁毒工作聯席會議、向青少年開展禁毒宣傳、參觀禁毒教育基地等方式全力推進禁毒綜合治理工作。
孝感中院邀請湖北工程學院法學院、孝感市體育藝術學校70余名師生旁聽一起販賣、運輸毒品案件庭審。
鄂州兩級法院依法對8起27人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其中1名罪犯被判處死刑,3名罪犯被判處死緩,2名罪犯被判處無期,其余21名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十五年不等刑罰。
黃梅縣法院組織開展涉毒案件公開開庭、集中宣判等庭審活動,通過“公開開庭+集中宣判+普法教育”筑牢“拒毒”防火墻,以審判之力有效凈化社會環境,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
咸寧兩級法院開展一系列禁毒宣傳法治活動,筑牢“拒毒”防火墻。
宣恩縣法院攜手宣恩公安局、椿木營社區戒毒康復中心一起走進位于“恩施屋脊、宣恩之巔”的椿木營鄉民族中小學,開展禁毒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隨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劉某華等10人販賣毒品上訴案。市禁毒辦工作人員、公安禁毒一線辦案民警、東興社區工作人員等近30余人參加旁聽。
仙桃法院在第二審判庭集中公開宣判了4起毒品犯罪案件,依法對1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八年到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計15.9萬元。
武鐵中院聯合武漢鐵路公安處、武漢鐵路運輸檢察院赴武漢鐵路局武漢客運段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