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清晨6點30分,在恩施市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隊、市公證處、市衛生局、市信訪局、市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小渡船辦事處等部門抽調執法人員上百余人組成聯合強制執行隊伍,對位于恩施市小渡船街道辦事處旗峰社區被征收的土地上的附著物(房屋等)進行了強制拆除、清理。市政法委、市監察委、市檢察院對行動全程予以監督。
為確保強制執行工作順利開展,恩施市法院事前對執行風險進行了評估,認定風險在可控范圍內,決定強制執行。同時,還為此行動制定了詳盡的預案,并由市政府組織召開了專題會議,就預案進行了討論與完善,預案對現場分組與職責、后勤保障、執行步驟、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方面都做出了詳細的安排,進一步明確了責任和分工。
強制執行過程中,恩施市副市長田貴周,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冉文化親臨一線、靠前指揮,市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章云鋒,市公安局副局長宋廷軍,市拆遷辦主任聶忠榮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全程協調配合、精心組織。整個執行活動按預先的安排有序地進行,在近兩小時緊張的工作后,順利將征收土地上的兩棟房屋強制拆除,達到了行動預期的效果。至此恩施市國土資源局因陳某、申某拒絕交出征收土地而向恩施市法院申請行政非訴強制執行的案件獲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