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田引爭執 “和事佬”反變被告
作者: 郭晶晶/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10-10 訪問次數:2298
請人耕田時,雙方因農田面積發生爭執,同村的李某見狀上前幫忙調處,結果卻因自己的一時沖動與雇主大打出手?!昂褪吕小闭{解不成反把自己搭進去,甚至還為此付出了沉痛代價。近日,??悼h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李某面對法院作出的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的判決,連連搖頭,悔不當初。
2016年9月,被告人李某介紹本縣馬良鎮雙坪村的周某到歇馬鎮盤龍村給村民機械耕田。9月24日下午,周某準備給鄭某耕田時,因農田面積與鄭某發生了爭執。李某見狀,心想周某是他介紹來的,于是便上前從中調處,結果卻和鄭某發生口角。因為李某以前在村里當過隊長,賬本上記錄了各家的農田畝數。于是,李某返回家中拿來賬本與鄭某質證農田面積,結果再次與鄭某發生爭吵。鄭某二話不說,將李某的賬本奪走并撕毀。鄭某的這一行為徹底激怒了李某,氣急敗壞的李某打了鄭某一耳光,鄭某倒地后,李某又將鄭某壓在身下,雙方開始相互廝打。廝打過程中,鄭某身體多次受傷。后經司法鑒定,鄭某的損傷后果已構成輕傷二級。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后,李某已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且該案系民間矛盾引發,可酌定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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