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川法院公開審理王某平等16人涉黑案
作者: 徐勛偉 發布時間:2019-07-08 訪問次數:4006
7月4日上午9點,漢川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王某平等1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05年,被告人王某平將王某兵(另案處理)、劉某祥(另案處理)、劉某華(另案處理)等社會無業、閑散人員聚集在一起,以漢川市廟頭鎮四灣村為中心,組織多人聚眾賭博以獲取非法利益,對廟頭鎮“賭博行業”形成非法控制。2007年左右,被告人王某平當選為漢川市廟頭鎮四灣村黨支部書記,逐漸“退居幕后”,由其弟弟王某兵直接指揮,組織內成員參與,經營賭場非法獲利后,開始進入廟頭鎮各項工程領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后又成立多家投資公司發放高利貸,采取暴力或軟暴力方式收債,并逐步吸納被告人王某剛、王某、王某亮、彭某順等人員,進一步壯大該組織的實力和勢力范圍。為爭奪勢力范圍、打擊競爭對手、形成強勢地位、謀取維護經濟利益等,該組織先后實施了46起違法犯罪案件。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平等被告人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嚴重危害了當地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一定區域和行業內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相關規定,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罪名分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該案擇期宣判。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