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鄖西縣人民法院上津法庭與陜西省山陽縣人民法院漫川法庭聯動協作,順利查找到了被執行人李某堯,并在兩地法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被執行人李某堯與申請執行人李某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這是鄖西法院跨省聯合辦案的一個縮影。
2014年,李某成與李某堯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鄖西法院判決李某堯支付李某成紅磚款12760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文書生效后,李某堯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李某成向鄖西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被執行人李某堯戶籍地在陜西省山陽縣漫川鎮,其人常年在外,無法查找到其線索。為保障案件順利執行,上津法庭多次跨省聯系漫川法庭,請求漫川法庭協助打聽被執行人線索,一旦有線索及時提供給上津法庭。近日,漫川法庭獲知李某堯回家的消息后,立即與上津法庭取得聯系,上津法庭火速趕往漫川法庭,并在漫川法庭的支持配合下,到被執行人李某堯的家里向其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釋明了相關法律規定。經兩庭干警聯合做工作,被執行人李某堯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與申請人李某成電話溝通,經協商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近年來,位于鄖西縣口子鎮的上津法庭,因地處鄂陜交界處,與陜西省山陽縣毗鄰,受理的跨省糾紛案件數量逐年增加,上津法庭積極主動作為,加強與漫川法庭的協作配合,大力推行跨省案件的聯合調查、聯合調解、聯合執行,極大的便利了當事人,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也收獲了兩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