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擔任審判長 大檢察官出庭履行職務 共同開庭審理重大刑事案件
11月19日上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閆輝搶劫、故意殺人上訴一案。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游勸榮擔任審判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王守安出庭履行職務。
該案案發于16年前,上訴人閆輝于2005年3月31日凌晨1時許翻墻入院行竊,被正在二樓臥室睡覺的被害人邢某某、陳某某夫婦發現。閆輝遂持刀捅刺邢某某,致其當場死亡。陳某某見狀,逃向一樓并大聲呼救。閆輝害怕事情敗露,遂持刀追趕陳某某,在一樓大門處將陳某某捅刺成重傷。周圍群眾聽到陳某某呼救后,趕到現場拍門喝止,閆輝遂逃離現場。
2020年10月,經指紋比對,公安機關發現閆輝具有重大嫌疑,并于同月25日將其抓獲。閆輝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閆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閆輝不服,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開庭前,審判長全面審閱了卷宗材料,撰寫了詳實的閱卷筆錄,明確了合議庭成員分工,指派合議庭成員提審了上訴人閆輝,會見了被害人陳某某,查看了案發現場,擬定了庭審預案,并對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為庭審活動公正高效順利進行做好了充分準備。
庭審中,圍繞對原審認定事實、證據的爭議內容和定罪量刑等關鍵問題,審判長組織控辯雙方舉證質證、進行法庭辯論,依法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經檢察員庭前書面申請,合議庭審查決定,被害人陳某某出庭作證。整個庭審過程重點突出、嚴謹有序、順暢高效,充分貫徹了證據裁判原則,充分體現了公平公正、文明理性平和的司法理念。鑒于案情重大,該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后,擇期宣判。
全國人大代表孫開林,省人大代表喬宏坤、萬潔瑤、肖明芝,省政協委員付理芬、肖萍、陳光軍及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共20余人旁聽庭審。
庭審結束后,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保康縣馬橋鎮堯治河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孫開林和省人大代表、湖北東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萬潔瑤接受了采訪。孫開林表示,旁聽這次公開庭審是一次難得的學習機會,不僅零距離感受了法治力量,而且學到了法律知識,增強了法律意識。萬潔瑤表示,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的形式很好,有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有利于代表、委員更加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發揮監督作用,希望今后多開展一些不同類型案件的庭審旁聽活動。
據了解,省法院院長開庭主審案件,是全面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示范全省法院院、庭長帶頭辦理重大疑難案件,進一步提高審判質量,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