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執行死刑!媒體廣泛報道!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命令,5月23日,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強奸未成年人的罪犯倪篤群依法執行死刑,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新聞等媒體進行報道、轉發,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案情回顧
罪犯倪篤群系湖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間,倪篤群隱瞞真實身份,通過QQ聊天等方式選擇小學或初中女生為犯罪對象,假借戀愛之名,采取脅迫、哄騙、利誘等手段,先后強奸幼女6人、未成年少女1人,其中長期、多次強奸4人,造成2人懷孕流產。
倪篤群還對未成年被害人進行精神控制,教唆、誘騙被害人尋找十歲左右的留守女童供其強奸。
第一、二審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倪篤群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準。
法官寄語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應當特殊、優先保護。人民法院歷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對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重挑戰法律和倫理道德底線的性侵犯罪,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的罪犯,堅持依法判處死刑,絕不手軟。
上述案件中,罪犯倪篤群通過網絡聊天的手段,專門挑選小學或初中女生作為侵害對象,假借戀愛之名,行殘害之實,不僅實施強奸,還反復“洗腦”進行精神控制,扭曲未成年人“三觀”,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對其依法判處死刑,既彰顯了人民法院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堅決依法嚴懲的鮮明立場,也提醒廣大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提醒家長、學校和社會重視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性教育和使用網絡行為的引導和監督,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同時,推動加強網絡治理與監管,使網絡平臺和監管部門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履行網絡治理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有效防范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響和預防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的涉網絡犯罪,共同為未成年人營造清朗、安全的良好環境,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幸福安寧的陽光下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