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開學,法院如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湖北法院把“我為群眾辦實事”融入審判工作實踐,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身邊事,運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認真做好案件調解工作,做到案結事了人和,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傾情調解化糾紛 解決孩子上學難
近日,荊州市石首法院調關法庭傾情調解一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件,幫助解決未成年人入學問題。
席某與白某于2007年登記結婚并生育一子,婚后雙方因性格不合于2020年在石首市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雖然約定婚生子由白某撫養,但離婚后小孩仍隨席某在江蘇生活。為了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環境,席某想將孩子轉到江蘇繼續上學,并多次就轉戶口的事情聯系白某,均沒有得到回音。無奈之下席某向法庭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變更小孩的撫養權。
調關法庭立案后,辦事法官也無法聯系上白某,經實地走訪調查得知,白某在多個工地做零工。經多方輾轉,承辦法官終于與白某取得聯系,但白某不同意變更撫養權。趁著白某中午在家,承辦法官上門組織雙方開展調解,從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進行勸導,促成雙方達成協議,實現案結事了。
巡回審判進社區 化解撫養費糾紛案
近日,黃岡市浠水法院清泉法庭走進白果樹社區,巡回審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通過以案釋法,為社區居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
2020年4月,汪某與周某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婚生女由母親汪某撫養,父親周某自離婚之日起每月給付撫養費。但從2020年7月開始,周某并未履行撫養義務,婚生女無奈向法院起訴,要求周某支付撫養費。
2021年6月23日上午,該案在白果樹社區正式開庭審理。在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后,法庭按法律規定進行了法庭調查、被告人答辯、法庭質證、辯論等程序,主審法官對被告周某釋法明理,最終,周某表示一定履行撫養義務。
庭審結束后,法官圍繞常見的婚姻家庭、撫養、贍養等糾紛問題,進行了現場釋法和答疑。社區工作人員表示,這次巡回審判不僅讓群眾切身感受了莊嚴的庭審現場,也讓他們學習了更多的法律知識,增強了法律意識,希望以后可以多開展一些類似的法治宣傳活動,方便居民零距離接受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