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天!破產審判跑出“加速度”
“原以為公司破產需要漫長的過程,沒想到這么快就結案了,感謝你們的辛苦付出。我已為自己的經營失誤買了單,是你們讓我又有了東山再起的動力和激情!”
近日,湖北咸寧某物聯網技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付某某專程到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為該院高效快速辦結公司申請破產案件表示感謝。
該物聯網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經營期間長期處于虧損狀態,于2021年停止經營。
因在法院有未結被執行案件,并且無可供執行財產,該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今年6月14日,咸安區法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清算申請。
經認真審查,主審法官楊銳認為該破產案件債權債務關系簡單、財產狀況明晰,為降低破產程序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決定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為確保破產管理人專業高效,咸安區法院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在督查室、司法鑒定科全程監督下,現場比價,優中選優,審慎選定了破產管理人。
為提高辦案效率,咸安區法院通過優化工作流程,極限壓縮各流程辦理時限,爭取各流程無縫銜接,采取一次債權人會議解決所有需要上會解決的問題。
在破產管理人快速進入工作狀態后,楊銳及時溝通、指導和監督,督促管理人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了債權申報與審查、清產核資、財務審計、盡職調查等工作。
同時,咸安區法院依托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的文書交互、文書公開功能進行線上辦案,縮短各類破產文書流轉時間。
8月15日,該公司破產清算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債權核查報告》《財產狀況報告》等方案,實現“一堂清”。次日,咸安區法院確認債權金額為18萬余元,因債務人無財產清償到期債務,裁定宣告該公司破產。
8月22日,咸安區法院裁定該公司終結破產程序。至此,該破產案件順利審結,僅用時69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