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區法院巡回審判普法
作者: 劉海潮/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7-25 訪問次數:2819

一七旬老太因聽信罌粟果可以治病,私自種植數千株罌粟。7月20日上午,襄陽市襄州區法院刑事法官來到東津新區沈營村開展巡回審判,對這起公訴機關提起公訴的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進行了審理。為擴大案件審理的社會效果,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的影響,開庭前法官通過聯系村委會,邀請沈營村的村干部及部分群眾前來旁聽。
檢方指控:2015年9月,鄭老太在本村自家廢棄的鴨棚內播種了疑似毒品原植物罌粟,2016年4月被襄陽市公安局東津新區巡邏民警發現,此時可疑罌粟原植物已是成熟狀態,經清點約5700株。經襄陽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理化檢驗鑒定,從送檢的可疑罌粟原植物果實中檢出毒品“罌粟堿”成分。
襄州區檢察院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將鄭某公訴至襄州區法院后,襄州區法院承辦該案的法官考慮到被告人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決定到當地進行巡回審理。
庭審現場,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認罪。
庭審活動,給當地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宣傳教育課,讓他們充分認識到種植罌粟的危害性和違法性,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