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區78名領導旁聽職務犯罪案
作者: 王義進 劉璐璐/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7-13 訪問次數:3239
7月12日,荊門市掇刀區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童某涉嫌受賄罪一案。案件當庭宣判,被告人童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此次公開庭審,區紀委組織全區78名領導干部到庭旁聽案件審理,接受警示教育。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至今,被告人童某在被荊門市水利局抽調至荊門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某分析儀器有限公司等公司或個體經銷商在招投標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后收受閆某某、房某某、羅某某等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25萬元,其中人民幣3.65萬元,面值1萬元的油卡1張,面值2000元的東方百貨購物卡15張,面值3000元的荊虹雨林洗浴中心消費卡2張。
法院認為,被告人童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抽調至荊門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設備采購及招投標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2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被告人有坦白、自首、退繳違法所得等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自“荊門高新區·掇刀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區法院掛牌成立以來,組織領導干部旁聽庭審,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已成常態。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