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英山法院執行局來到該縣溫泉鎮馬坳村強制執行一起排除妨礙糾紛案,依法將堆砌在通垸公路上的兩個水泥墩予以拆除,為當地村民清出了一條通暢的道路,有效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有力彰顯了司法權威。
申請執行人王某與被執行人湯某、劉某、張某系同村村民,因分攤道路修建費用產生矛盾,三被執行人便在通往王某家的路段堆砌兩個水泥墩。王某認為該行為影響其通行,故將湯某、劉某、張某訴至法院。2016年11月,英山法院依法判決湯某、劉某、張某拆除堆砌的水泥墩,并恢復原狀。判決生效后,湯某、劉某、張某拒不履行,王某遂向英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案件執行階段,法院執行干警雖屢次上門做湯某、劉某、張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勸導其履行法定義務,但三人置若罔聞。英山法院遂決定依法強制執行。
28日上9時許,英山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龔劍帶領執行干警共10余人到達現場,并邀請兩名英山縣人大代表現場監督、見證,依法將障礙物拆除完畢。整個執行過程井然有序,規范文明,體現了法律的公正與權威,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