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法院司法拘留顯威力
作者: 陳濤 黃微 發布時間:2018-10-17 訪問次數:4006
近日,宣恩法院執結了一起合同糾紛案,在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時,迫于司法威懾,其親屬當場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使得這起合同糾紛案得以圓滿解決。
董某某與李某某合同糾紛一案,在法院調解下雙方于2018年5月17日自愿達成協議:董某某于2018年7月2日前償還李某某人民幣37萬元,逾期未履行,則償還李某某40萬元。時至2018年7月3日,董某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于是李某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董某某了解情況,董某某表示暫時無法還款。2018年9月18日,執行法官查詢到董某某銀行卡中有可供執行的金額,依法進行了扣劃,共計93865元。同年10月15日,執行法官再次與董某某溝通聯系,董某某說剩余款項無法一次性還清,因與申請人無法達成一致,執行法官告知被執行人董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產生的后果,并表示法院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這時董某某及其親屬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其親屬見狀,隨即表示會馬上還款,并將剩余應還款項交于法院,至此,本案圓滿執行結束。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