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西法院調解醫療糾紛案
作者: 付詩金 發布時間:2018-11-30 訪問次數:5428
近日,鄖西縣法院司法技術人員利用技術特長協助法官成功調處一起醫生與醫院之間的醫療糾紛案件。
李醫生因患雙膝痛風性關節炎入住醫院,治療行雙膝關節鏡痛風石清除術及持續灌注沖洗,灌注沖洗期間自覺左膝關節腫痛,被診斷為左膝化膿性關節炎。李醫生認為左膝化膿性關節炎是因醫院在灌注沖洗時違反無菌操作規程所致,要求醫院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72萬余元。
審理期間,原告申請對左膝化膿性關節炎與醫院醫療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醫院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醫療損害參與度是多少、傷殘等級等進行鑒定。鄖西縣法院司法技術科先后將該案委托襄陽公正司法鑒定所、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武漢大學法醫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但上述鑒定機構均以“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為由,作退案處理。
如果按常規繼續委托下去,勢必延長結案時間,同時還不一定能得到鑒定結果。司法技術人員沒有機械辦案,而是積極配合審判法官做好醫患雙方工作,詳細說明疾病發生發展過程、指出醫院在診療過程中的過錯和過錯對患者造成的損害結果以及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最終雙方達成了賠償18萬元的調解協議,該案妥善審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