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升霄:我對大山司法人使命的承諾
陳升霄 宣恩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我叫陳升霄,苗族,今年五十三歲,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縣人民法院的一名基層法官。31年來,我奔波于武陵余脈的大山中,將美好的青春獻給了恩施少數民族地區的法治事業。審結了民事案件3600余件,行政案件185件,民事案件調解率達到90%以上,沒有出現一件錯案。
我出生在山區貧寒家庭里,在親人朋友的幫助下,才順利完成了學業。當上法官之后,就有了回報父老鄉親的夙愿。所以在家鄉工作時,我把每位當事人都當成自己的親人,盡量在辦案過程中不讓當事人受到半點委屈,結案后不讓當事人產生半點怨言。
2005年5月,我剛到曉關法庭,就收到一個案件:當地福利院的一位五保戶老人,已經94歲,在生命彌留之際,卻要起訴親侄子,霸占自己“一輩子的家當”——壽棺。情況緊急,老人行動不便,侄子又住在大山深處,我立刻扛著國徽,繞著蜿蜒崎嶇的山路,一直爬了20多里,來到了當事人的家中。
開始,老人的侄子理由很多,說自己照顧老人很多年沒有報酬,就想把棺材據為己有。面對這種情況,我就跟他拉家常,逐漸拉近了距離,我對他說:“從親情上說,老人時日不多,你是他最親的人,血管里流動著相同的血液。按照我們這里的鄉風習俗,就是老人沒有壽棺,作為侄兒你都要想辦法解決,現在你怎么能忍心將老人的壽棺據為己有呢?從法律的層面來說,壽棺的所有權還是老人家的……”在耐心勸說下,侄子想明白了,當天下午,主動和村民一起,將壽棺抬至福利院,歸還給了老人。
這件事兒時刻烙在我心上,它讓我明白:把一個案件辦好,不能輕易的只引用法條、一判了之,而是要將心比心,站到當事人的角度,急當事人之所急,想當事人之所想,用一片赤誠之心,才能換取當事人的認同、理解和支持。
為了提高基層法庭的審結率、執行率和調解率,2005年,我率先建立了司法協助員制度,在曉關侗族鄉的40個行政村,分別邀請一至兩名村委會成員作為法庭司法協助員。建立起多渠道、多途徑的糾紛解決機制,化解了在訴訟過程中,“人難找、證難取、執行線索難尋”的梗阻現象,極大地提高了審判執行效率。
針對涉及土地、林地等糾紛,相關部門缺乏配合,調解效率低下的現狀。2008年,我又適時創新推出了“1+3+X”聯動調處機制,借助相關部門聯合介入的力量,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銜接,從而將大量民事糾紛調處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在一起持續30年的山林糾紛的調解中,為了徹底解決糾紛,我帶著鄉國土、林業、司法部門負責人,翻山越嶺,趕到偏僻的草壩村,在司法協助員的協助下,各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能,分別向當事人講解相關政策法規,耐心細致地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林地權屬核實清楚,雙方一笑泯恩仇,這起長達30年之久的山林紛爭,終于劃上了句號。
“1+3+X”聯動調處機制的經驗在湖北省綜治工作中得到全面推廣。這件事時時在警醒我:司法工作不簡單,我們要像科學攻堅那樣不斷創新與進取。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應得到全面遵從和嚴格執行,我們行使司法權,一定要捍衛法律的權威,對蠻橫無理當事人,我們要敢于亮劍,不能讓任何人凌駕于法律之上。
“一分錢也不會給,看誰又能把我怎么樣!” 被執行人胡某,當著我及所有村民的面惡狠狠地說。隨即胡某便揮舞著一把柴刀向執行法官奔來。情況危急,面對鋒利的刀刃,我趕忙對相距一米遠的胡某大吼一聲,就在她發愣的一瞬間,立馬將其撲倒在地,奪下砍刀。后來時時回想起當時的情景深感危險,但是我不后悔,因為法大于天,誰也別想暴力抗法。
2019年,我具體負責民事速裁工作。為了及時化解群眾糾紛,經常到矛盾糾紛發生地就地辦案。其中有個案件,也是記憶猶新。11月,因為劉某等五戶村民被徐某雇用到福建砍伐樹木,又拖欠村民報酬。村民們在向徐某催要欠費無望的情況下,來到法院求助。我接待了他們,但他們手中沒有任何證據,不符合立案條件,怎么辦?
是打發他們回去,不予理睬?還是叫他們去找當地政府,推之大吉?還是駁回他們的起訴,一裁了之?
可當我看到五戶村民滿懷希望而無可奈何的眼神,像鞭子似的在抽打著我的靈魂。我便告訴自己,老百姓的事無小事,我不能讓他們受欺負。于是,我立馬帶上五戶村民驅車來到水井坳村找到徐某,告誡他要講誠信,與五戶村民都是鄉里鄉親,低頭不見抬頭見,無理抵賴只會浪費司法資源,自身也會受到法律制裁。通過3個小時做工作,最終使徐某承認了欠款事實,并當面給劉某等五戶村民支付了全部欠款。
我前后在密林深處,在癌癥患者病床旁,在村落院舍,在田間地頭……“巡回辦案”898件,調解結案率達95%以上,達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效果。
長時間繁重的工作,使我患上了糖尿病。院領導為照顧我,把我調到縣城,任立案庭庭長,本著對當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我依然堅守在審判第一線。許多當事人知道我調到立案庭工作后,有事就來法院要求見我,我也總是盡量為他們及時解答問題,或為他們出個點子,指條路子。黨組對我的工作高度重視與信任,成立了“陳升霄法官工作室”。2020年,我審結案件471件,結案數排恩施州第一,再次被評為恩施州辦案能手。
今年5月,放假期間,在愛人的催促與陪伴下,我去醫院檢查,才得知自己得了白內障,需要手術。手術后,上午出院,下午我就回去上班,因為我心里想著案件,想著這份特殊的工作帶給我的是一種不可抗拒的熱忱和興趣。“衙齋臥聽蕭蕭竹,疑似民間疾苦聲”。走山串戶,維護正義,惠及百姓,向死而生,已成為我生命的形式。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要牢記: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把31年的青春奉獻給了家鄉的法治建設,我不后悔:因為只有為民司法、無私奉獻,才能拓展生命的寬度和長度;同時,看到法院的工作得到人民群眾的點贊,社會各界的認可,這其中,也有我敬獻的一份綿薄之力,我為之由衷高興。
勤勉工作,為民司法、勇于擔當、不負韶華,便是我對大山司法人使命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