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 用心辦案子 傾情促團圓
湖北法院在“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堅持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盼群眾之所盼,切實把為民服務落到實處,以實際行動增強群眾安全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漢江中院促成一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履行
“太感謝法官了,我們之前根本沒指望對方賠錢,沒想到還能拿到賠償款。”2021年12月17日上午,在漢江中院,當事人小偉的父親大偉拿著賠償款激動地對工作人員表示。
事情得從幾天前說起。2021年12月14日上午,漢江中院刑一庭書記員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某案件當事人小龍的親屬,受小龍委托繳納附民賠償款。經確認,對方提到的小龍是2017年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案件二審生效后已經被送交監獄執行刑罰。書記員將了解到的信息報告給該案承辦法官,承辦法官隨即與小龍的親屬聯系,進一步了解情況。
原來,被告小龍在服刑期間,通過教育、學習,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通過監獄聯系親屬,希望能履行生效判決的附帶民事賠償,盡力彌補自己的過錯。承辦法官對小龍的悔罪表現以及親屬的支持予以肯定,并告知了小龍的親屬相關程序。因該案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沒有向法院申請執行,按照法定程序法院不能代收這筆款項。承辦法官表示會盡全力幫其聯系案件當事人小偉。
承辦法官輾轉聯系到當事人小偉的父親大偉,并告知了上述情況,請他轉告小偉。
當天下午,小偉給承辦法官打來電話,對接了委托其父親代其處理相關事宜。
2021年12月17日上午,在工作人員見證下,大偉清點了賠償款數額,向小龍的親屬出具了收條,工作人員就小龍的親屬代為履行賠償義務的情況出具情況說明,一起事隔多年的刑附民案件得以順利履行完畢。
京山法院幫花甲老人找回失聯十余年的孩子
“是小林(化名)!我的兒子還活著!”66歲的曹老漢激動得淚流滿面,緊緊握著承辦法官的手。
近日,京山市法院雁門口法庭受理了一起申請宣告公民失蹤的特殊程序案件,申請人曹某夫婦與兒子小林已經失去聯系十幾年。2008年2月,小林到深圳打工,平時偶爾與父母電話聯系。2010年至2011年,曹某夫婦一直聯系不上兒子。從2012年開始,曹某夫婦每年都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并通過民間組織“寶貝回家”尋找小林,均無果。現曹某夫婦已年過花甲,十多年的尋找無望讓他們心灰意冷,遂向京山法院申請宣告小林失蹤。
雁門口法庭承辦法官受理該案后,認真審查了申請材料,并立即發出公告尋找小林。3個月的公告期屆滿后,仍無小林下落。經多次與曹某夫婦溝通,承辦法官了解到小林曾購買過人壽保險。經查詢,承辦法官查到了小林預留的電話號碼。經聯系,承辦法官確認機主正是小林。原來,小林因婚姻問題與家人發生爭執后賭氣不回家,加上生活窘迫,怕被家人“看不起”,于是不愿與家人聯系。經承辦法官耐心勸導,小林鼓起勇氣撥通了父親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