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大常委羅賢美受賄罪案在襄陽中院開庭
作者: 丁俐 發布時間:2019-04-23 訪問次數:8003
近日,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羅賢美涉嫌犯受賄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羅賢美在2006年8月至2013年5月期間,利用擔任恩施火車站指揮部指揮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案發后,涉案部分贓款贓物已被依法扣押凍結。被告人羅賢美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賄犯罪事實,多次表示愿意積極退繳剩余部分贓款。
庭審圍繞起訴書指控的事實罪名,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舉證、質證、辯論,并對案件法律適用及量刑建議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羅賢美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本案將擇期宣判。襄陽市委黨校60余名學員旁聽庭審。湖北省電視臺全程錄音錄像。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柯學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