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巡回審判贍養案
作者: 袁杰 發布時間:2018-10-25 訪問次數:5540
10月23日,宜昌市夷陵區法院霧渡河法庭走進樟村坪鎮羊角山村,開展巡回審判工作,并取得了預期的普法效果。
巡回法庭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年逾七旬的張某和老伴兒郭某育有四個子女。2018年6月2日,二老在樟村坪鎮羊角山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和膝下四子女達成贍養協議,約定四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贍養費用2900余元,于當年6月10日前付清。另由長子張大逵、次子張小榮負責二老晚年生活及死后安葬等事宜。協議簽訂后,除次子張小榮未支付贍養費外,其余三名子女均按約支付了贍養費用。在屢次索要無果的情況下,二老將次子張小榮告上了法庭,請求依法判令張小榮支付2018年贍養費用,并自2019年起,嚴格按照贍養協議的約定,于每年6月10日前將贍養費支付到位。
考慮到原告年老體弱,夷陵法院審判團隊來到當事人所在村開展巡回審判,并組織當地“兩委”干部及村民旁聽,既方便了當事人,又起到良好的法制宣傳效果。
面對莊嚴的法庭和旁聽的干部群眾,被告張小榮顯得有些緊張和激動,他表示曾跟其父親溝通過此事,且當庭一再強調不會推卸自己的贍養義務,但苦于幾個月未領到工資,目前家里經濟實在困難,因此請求原告在時間上予以寬限。在法庭的主持下,原告同意被告分兩期付清今年款項。被告張小榮當庭支付了第一期贍養費用1500元,余款定于今年年底前付清。(注: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