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及直屬法院 2020年度招聘雇員制書記員筆試和 職業技能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告
發布時間:2020-08-11 訪問次數:13084
一、筆試科目《崗位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
二、職業技能測試不低于60分(即打字速度不低于60個正確字/分鐘)。
三、考生成績達不到筆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調劑和面試;成績達到筆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報考職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筆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折算成績之和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公告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湖北法院網、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發布。
四、資格復審后,對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職位,須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另行公告。調劑后,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仍然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除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職位外,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1日
編輯: 程勇 王晗
文章出處: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