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調+司法確認”讓“生病”企業蝶變重生
“太感謝了!治病救企,真是解決了我們企業的難題。”
為4家企業解決重整難題,化解債務52.12億元,盤活資產27.2億元,安置分流職工2700余名,首創破產訴源治理模式,探索在破產案件及其衍生訴訟案件中適用多元解紛機制;常態化開展“執轉破”專項活動,出臺《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實施辦法》《十堰市破產企業檔案處置辦法》《十堰市破產重整、和解企業信用修復辦法》等破產審判配套文件,暢通市場主體救治與退出通道……這是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近兩年交出的破產審判“成績單”。
如何讓“生病”的企業蝶變重生?十堰某置業公司有切身的感受。該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因自由資金不足、財產被保全并進入執行程序等原因爛尾,不能辦理預售。眾多債權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
考慮到債權人重整意愿強烈,開發項目涉及民生且具有一定重整價值,十堰中院迅速啟動危困企業精準識別及保護機制,通過該機制將可適用預重整的企業重整申請導入“訴前調”程序進行庭外重組。
經過申報、審查債權,調查債務人財產,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招募重整投資人、制定重整計劃草案等一系列庭外重組工作。十堰中院堅持能動司法,最大程度上發揮庭外重組靈活性高、成本低、執行阻礙小的優勢,以“訴前調確”方式裁定確認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的《破產重整計劃草案》有效,并由當事人自行執行。
“法院通過引入訴前調模式,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我們與債權人之間的矛盾激化。通過破產重整,公司的發展前景會更加廣闊。”事后,該置業公司的管理人激動地告訴承辦法官。
這是通過“訴前調+司法確認”方式促成破產案件庭外重組成功、挽救危困企業的典型案例,不僅實現了破產案件“訴源治理”,還有效銜接庭外重組、重整兩種不同程序,簡化了辦理流程、縮減了重組時間,為債務人庭外重組融資提供良好的司法環境。
這只是十堰法院助力“生病”企業蝶變重生的一個縮影。
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年7月,十堰中院正式出臺《危困企業精準識別及保護機制》,共包括危困企業救助價值識別、挽救與保護、中小微企業等22條,為挽救危困企業,發揮破產制度對中小微企業的保護功能提供了系統的制度支撐。該機制的正式實施,標志著十堰法院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正逐步走向專業化、規范化、便利化。
下一步,十堰中院將持續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一號工程”,以營商環境先行區建設為契機,著力探索“危困企業預重整拯救機制”,構建“立審執破”破產審判新格局,利用繁簡分流不斷提升審判質效,實施“一企一策”助力危困企業絕地重生,凝心聚力形成市場化、法治化的破產工作合力,助力辦理破產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