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追回欠款2500萬!襄州法院為企業開啟執行“加速度”
“感謝襄州法院,感謝執行法官,沒想到標的2500多萬元的案子,襄州法院兩天就執行到位了!”8月25日,申請執行人湖北某投資有限公司的陳經理給襄州法院執行局執行員魏松打來電話表示感謝。從立案申請執行到案件執結完畢,襄州法院僅用兩天就成功將該起執行標的達2500余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執結。
案情回顧 審理情況
2017年被告某集團公司下屬的某標項目經理部和被告某集團物資工貿公司下屬的某標工地材料廠分別與原告湖北某投資有限公司簽訂《鋼材買賣合同》、《合同協議書》,約定由原告公司向二被告下屬的二部門供應鋼材,合同總標的為4872.5萬元,原告公司依約履行了供貨義務,但二被告的下屬部門尚欠原告公司2500余萬元未付,因某標項目經理部和某標工地材料廠均是某集團公司和某集團物資工貿公司的臨時外設部門,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今年初,原告便將某集團公司和某集團物資工貿公司起訴至襄州法院。審理中,原告自愿撤回對被告某集團物資工貿公司的起訴。經襄州法院主持調解,原告湖北某投資公司與被告某集團公司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經原、被告雙方確認,被告公司尚欠原告公司2326.6112萬元及利息240萬元于收到調解書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但被告某集團公司未按民事調解書確定的時間履行支付貨款義務,原告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情況
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企業發展,襄州法院建立執行案件快立快執機制,為涉企案件開設執行綠色通道。8月24日,該案立案當天,執行人員就向被執行人某集團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同時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會產生的風險。被執行人收到執行通知書后表示同意支付貨款,但需經過公司資金審批流程后才能支付,而審批流程需要較長的時間。由于該案涉及款項金額達2500余萬元,若不迅速執行到位,會嚴重影響申請執行人公司的正常經營,甚至可能將申請執行人公司拖垮。8月25日,執行干警通過查控,立即扣劃了被告公司銀行賬戶中的執行款,并向申請執行人進行了交付,申請執行人收到執行款后,當日向襄州法院出具結案證明。襄州法院僅用兩天時間就執結該案,切實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依法為企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該案的執行只是襄州法院日常工作的一個點滴,反映的卻是法院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堅持和努力。下一步,襄州法院還將進一步細化相關工作,繼續公正高效辦理各類案件,為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