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區法院“夏季烈火”執行行動成效顯著
近日,在開展“夏季烈火”專項執行活動中,孝感市孝南區法院對一批長期隱匿行蹤、拒不申報財產、違反限制高消費令、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亮劍”,一周內,5名失信被執行人被司法拘留。
2014年5月,陳某與孝南區某村委會就戶戶通公路工程的承包施工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一份《工程合同》,隨后陳某保質完成了整個工程的施工,經雙方測算結算,扣除村委會已支付的工程款,尚欠工程款52萬余元。后村委會以陳某工程過程中未取得相應的建筑資質為由,認為《工程合同》無效,拒不支付欠款。經法院審理認定,陳某作為實際施工人承建了戶戶通公路工程,將改道路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故該工程應據實結算,支付陳某工程款52萬余元。
陳某官司勝訴后,村委會仍以各種理由拖延。近日,孝南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一早趕到村委會辦公地點,找到該村村委會主任鄒某,執行法官向鄒某釋明了消極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其若無法拿出實際的解決方案將對其實施司法拘留。一聽要拘留,鄒某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示可以籌款還錢。當天晚上,陳某就收到了全部的工程款。
劉某與李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孝南區法院組織雙方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李某給付材料款5萬余元。但李某一直推諉搪塞,逃避履行義務。劉某無奈申請法院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與李某聯系,勸導其主動履行義務,積極還款。然而,李某一直表示沒錢,并以種種理由為借口拒不履行。執行干警通過多方途徑找到李某,依法告知其如實申報財產,并進行耐心釋法說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將承擔法律后果,李某仍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始終不愿如實報告財產。執行干警果斷對被執行人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第二天上午,在司法拘留強大的壓力下,被執行人李某電話聯系了家人,其家人當日主動償還了所欠案款,該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孝南區法院近期依法對5起涉事案件的被執行人進行拘留,執行攻堅工作正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繼續營造震懾被執行人的強大聲勢,用足用好執行強制措施,堅決打贏精準執行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