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看著成功從被執行人馬某銀行賬戶上扣劃的六千余元,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廖俊終于松了一口氣,連日來的奔波有了結果,更重要的是能給患癌的申請人梁某送去這場“及時雨”。
2013年,馬某因急事向梁某借款1.2萬元。事后,梁某多次向馬某催要借款,馬某拖延了三年都沒有還,雙方協商不成訴至咸安區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約定馬某自2016年7月起每月償還600元。但馬某只還了一個月后便沒有再還款,甚至玩起了失蹤。
由于馬某行蹤不定,早出晚歸,執行干警多次上門尋找無果。而打電話聯系馬某時,馬某雖然表示會到法院履行義務,但卻屢次爽約,后來更是干脆拒不接聽電話,甚至將執行干警的電話拉入“黑名單”。眼看著馬某查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申請人梁某又身患癌癥,急需治病錢,執行干警廖俊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奔波在各個銀行之間,努力查找馬某的銀行賬戶。
終于,經過連日的奔波,執行干警廖俊在中國銀行查到了馬某四月底新開的銀行賬戶,于是立即進行凍結并扣劃六千余元,為申請人梁某挽回了一部分損失。接下來,執行干警還將加大執行力度,為申請人追回全部錢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