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法院審理吳遠騰涉惡案
發布時間:2018-11-19 訪問次數:6635
近日,陽新縣率洲一家族惡勢力團伙核心分子吳遠騰涉惡一案宣判。陽新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人吳遠騰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00000元;對其違法所得443637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該家族惡勢力團伙以吳遠騰為核心分子,在當地多次無故或因瑣事隨意毆打他人,以暴力、威脅方式欺壓百姓,甚至破壞基層政權換屆選舉,多年來,該犯罪團伙(其中吳某甲、吳某乙均已被判刑)尋釁滋事10余起。同時為謀取不法利益,吳遠騰等人以上訪、堵車、堵門等方式強迫率洲某采石場與其簽訂運輸合同,并強迫外地運輸車隊歸其管理從而賺取運輸差價。法院審理認為,吳遠騰等人長期在當地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成為橫行鄉里、擾亂當地經濟秩序、破壞社會生活秩序的村霸惡勢力,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據此,陽新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