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簡分流提升執行效率 應城法院快速執結一起涉企執行案件
近日,應城市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起案值超四百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黃武山等干警精準把握適用法律與執行時機,充分運用執行案件繁簡分流改革成果,以雷霆之勢將“優化營商環境”各項要求落實到執行環節,既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使案件順利執結,又實現了案件執行質量與效率的“雙贏”。
據了解,該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案件于2021年12月立案受理,歷經一審和二審,2022年7月底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原告廣東惠州某混凝土公司表示,400余萬元貨款已被拖欠長達一年,希望法院能夠盡快執行,緩解公司資金壓力,并表示在案件一審過程中就對被告湖北某建設公司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
立案庭了解情況后立刻將原告代理人帶到了執行立案涉企專用窗口,當日收案,當日受理。
8月2日,案件劃分至涉企金融案件簡案辦理小組黃武山法官手中。黃武山在收到申請執行材料后,第一時間核實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發現該款項仍被凍結在賬戶中。
8月4日,承辦法官黃武山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
8月20日,財產凍結已滿十五日,承辦法官帶人前往被執行人開戶行進行財產扣劃,準備發放案款。但申請執行人惠州公司表示案款被拖欠已有近一年時間,被執行人應當按照法院判決書確定的履行義務,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四十萬元。
了解到申請執行人的訴求后,承辦法官積極與被執行人聯系,但被執行人提出一下子拿出四百多萬現金,已經導致公司正常周轉困難,再多出四十萬的利息,公司實在難以承受。
考慮到疫情影響導致建筑行業萎靡,雙方公司又合作多年,黃法官采用“背對背”的調解方式,一方面讓申請執行人考慮一下雙方多年情誼及后續合作的可能,另一方面讓被執行人換位思考如若自己公司被人拖欠400萬元貨款一年是什么感受。經過調解,最終確定,由被執行人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申請執行人支付利息19萬元。
9月13日,執行款到位后,考慮到疫情防控政策,本著“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理念,黃法官告知其可將相關手續簽字后,郵寄到法院辦理案款領取。申請執行人對此表示十分贊賞,說郵寄辦理既可以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又可以減少當事人差旅費成本,體現了人民法院急當事人之所及,想當事人之所想的為民情懷。
令人沒想到的是,隨著領款手續一起郵寄來的還有一幅沉甸甸的錦旗,上書“盡執行高效之力,解企業燃眉之急”,彰顯了申請執行人對法院執行工作的由衷認可。
“案件剛分給自己時,心中總有著一種不讓工作在自己手里延誤、不讓差錯在自己身上發生、不讓人民法院的形象在自己這里打折扣的忐忑,從而不斷帶動著自己用行動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承辦法官黃武山表示,最終案件用時42天圓滿執結,正是應城法院現行的執行案件繁簡分流,以及執行事務性工作集約化的處理方式,使案件做到簡案快辦、快執快結。
執行攻堅不畏難,司法為民踐初心。今后,應城法院執行局將始終牢記初心使命,忠誠履職盡責,持續推進執行案件繁簡分流改革走深走實,全力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防范信用詐騙,以司法引領誠信經營,依法經營,推動形成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