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調解一起合伙協議糾紛案
作者: 陳繼井 王沁/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5-18 訪問次數:2772
近日,通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成功上門調解一起合伙協議糾紛案件。原告申請撤訴,被告當庭履行所欠案款,雙方當事人也握手言和。
2016年4月份,原告徐某決定退出與被告管某等兩人合伙投資的微商生意。此前徐某投資了16800元,管某同意徐某退伙,并將投資金額里的1800元用來抵押產品,同時向徐某出具了一張1萬5的借條。此后管某分三次向徐某償還1萬1后,剩余4千至今未償還,經徐某多次催討無果,遂將管某告上了法庭。
通山法院受理后,在通知被告黃某應訴時,得知管某大病初愈,不便到法院應訴,辦案法官為方便當事人訴訟,遂決定將法庭設在當事人家中客廳進行。承辦法官通過拉家常、列法條、講案例等方式做原、被告雙方的工作,語重心長地與雙方進行面對面的交流,最終原告自愿放棄被告借款期間的一半利息,被告將案款當場履行完畢。
通山法院充分發揮訴前調解靈活高效的優勢,便利當事人提供訴訟便利,降低訴訟成本,有利促進案結事了人和,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