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灣區法院千里執行服務民企發展
作者: 李露 袁伊璇 發布時間:2019-03-21 訪問次數:5887
近日,十堰市張灣區法院執行局干警,往返四千余里,經過三天兩夜的辛勤工作,成功在天津市薊縣扣押19臺商用車并交付申請執行人湖北三環公司,為其追回經濟損失350余萬元。
據悉,在2015年期間,湖北楚圭公司和天津嵩山公司分別系湖北三環公司在河北省、天津市的汽車區域銷售代理商。雙方合作期間,因上述兩公司拖欠汽車銷售貨款,經多次催要未果,被湖北三環公司訴至張灣區法院。經法院判決:湖北楚圭公司和天津嵩山公司分別應支付湖北三環公司汽車銷售款3414729.7元、1583100元。上述判決生效后,湖北楚圭公司和天津嵩山公司均未主動履行生效判決,湖北三環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張灣區法院受理后,立即移送執行局強制執行。經對其耐心釋法說理并告知拒不執行以及阻撓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后果,最終促使天津嵩山公司主動將湖北楚圭公司存放在該公司的6臺車輛交付給湖北三環公司,并將自身所有的13臺商品車按評估價抵償給湖北三環公司。為保證車輛轉運不出事故,執行干警全天候在現場參與轉運監管。三天時間成功將停放在不同地點六個停車場的19臺車全部交付轉運至湖北三環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為湖北三環公司追回了經濟損失350余萬元。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