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⑤ | 干驛法庭:千年古鎮綻放“楓橋之花”
晴灘河畔景如畫,碧水悠悠映日光。坐落于江漢平原的天門市干驛鎮,古稱“晴灘”,是一座因驛站而興的千年古鎮,素有“魚米之鄉”“文化之鄉”“著名僑鄉”的美譽。天門法院干驛法庭正扎根于這片沃土間,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努力以“小法庭”發揮“大作用”,積極融入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以創新與實干為筆,描繪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新畫卷,守護一方人間煙火。
聯調聯動
擴大多元解紛“朋友圈”
“遠親不如近鄰,你們這么多年的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理應互相幫助才是。”
“有矛盾可以好好商量,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打人是不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6月13日上午,在天門干驛鎮綜治中心,干驛法庭干警聯合該市“楓橋式”檢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工作人員,正對劍拔弩張的當事人魯某和盧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原來,魯某與盧某兩家土地相鄰,雙方都認為對方占用了自家宅基地,沖突不斷,關系日漸緊張。在一次劇烈爭吵中,雙方產生肢體沖突,盧某受傷住院,期間魯某未支付任何醫療費用。
從處理糾紛的村干部那里了解到相關情況后,干驛法庭當即啟動“法檢警司綜”聯調聯動機制,聯合各方力量,到雙方家中調查了解情況,并組織相關人員多次做兩方當事人工作,從思想上消除雙方的隔閡。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干驛法庭隨即對調解協議予以確認,魯某當場將賠償款7萬元支付給盧某。
“人民法院為調解協議出具司法確認,既發揮了人民調解成本低、效果好的優勢,又避免了調解協議易反悔、難執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調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剛性’,能夠省錢省時省力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干驛法庭負責人羅偉介紹道。
干驛法庭始終堅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抓手,面對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干驛法庭聯合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楓橋式”檢察室等形成工作合力,構建起“法檢警司綜”聯調聯動機制,共同簽署《“法檢警司綜”聯調聯動機制合作備忘錄》,以更高效率、更大合力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今年以來,干驛法庭訴訟案件收案數同比下降10%,訴前通過互動式法律指導、部門聯動排查、化解矛盾90余件。
“俗話說,朋友多了路好走,化解群眾糾紛也是如此。解紛‘朋友圈’擴大了,政法部門凝聚合力,各自發揮優勢,更有助于糾紛高效、實質性化解,真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干驛鎮黨委書記劉剛為聯調聯動機制點贊。
判后回訪
譜寫婚姻家庭“幸福歌”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離婚而消除,你們離婚后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和權利。”4月15日,在法官、人民調解員、鎮村干部的聯合調解下,干驛法庭一起離婚案件當事人胡某和蔣某終于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各自撫養一個小孩。當天,法官對胡某和蔣某發出全省首份《關愛未成年子女提示卡》,提醒雙方在離婚后要繼續關心、呵護小孩的健康成長。
在《提示卡》發出一段時間后,承辦法官仍然牽掛該案的履行情況和小孩的生活狀況。“孩子最近怎么樣?有沒有因為父母的離婚受到影響?”“是否有按照《提示卡》積極履行家庭教育義務?”承辦法官來到小孩所在學校及當事人家中進行回訪,對當事人予以再次提醒,對其子女進行心理疏導,調和孩子和父母間的關系。
“《提示卡》發出容易,但當事人是否實質履行對未成年子女而言才是關鍵,因此判后回訪很有必要。”承辦法官表示。
為此,干驛法庭針對涉未成年人撫養、老年人贍養以及弱勢群體等家事案件創建了回訪機制,對家事案件“三必訪”,涉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探視權案件必訪,涉家暴類案件必訪,涉老年人贍養分歧大、矛盾深的案件必訪,持續跟蹤案件審理效果,對未成年人、老人、弱勢群體積極開展心理疏導、安排親情探望、司法救濟等工作,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今年來,干驛法庭發出未成年人關愛提示卡、人身安全保護令、家庭教育令等39份,通過家訪、學校訪、電話訪等方式對審結的58件案件100余名當事人進行了回訪。
能動司法
搭建暖企惠企“高架橋”
“我們要求凍結湖北某科技公司名下賬戶資金!”天門某開發公司租賃房屋給湖北某科技公司使用,因租金178萬元遲遲未收回,將該公司訴至法院。
“如果凍結他們的賬戶,會導致資金無法流轉,影響公司持續經營,還款更加無望,這對兩方都不利。”考慮到雙方均系企業,干驛法庭承辦法官表示應采取審慎方式審理案件,盡可能降低案件對雙方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經核實,湖北某科技公司名下有其他不動產,承辦法官建議將其名下價值相當的不動產作為置換擔保財產。這樣,在保障天門某開發公司合法債權的情況下,幫助湖北某科技公司釋放企業現金流,解決了資金周轉難題。
庭審當日,承辦法官從持續合作、長遠利益、企業信用等多角度出發,對雙方分析利弊、釋明法理,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湖北某科技公司當場將籌措的資金178萬元一次性給付完畢。
干驛法庭緊緊依靠黨委政府,充分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聯合司法所、派出所、綜治辦等部門邀請鄉鎮企業家代表,召開3次企業家座談會,吸收企業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建議,為企業發展獻計獻策。根據企業“司法訂單”,在法庭設立涉企服務綠色通道,將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貫穿立審執全流程,共調解涉企案件10件,走訪企業11家,開展普法宣傳5次。
“‘小法庭’亦可有‘大作為’。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是人民法庭共同的目標,天門法院將朝著這個目標,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橋頭堡’作用,進一步融入地方黨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深入踐行能動履職理念,切實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用實際行動踐行‘楓橋經驗’,用為民初心守護萬家燈火。”天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黎筍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