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女童偷竊并“搜身”,商家道歉!
發(fā)布時間:2024-09-26 訪問次數(shù):1683
“少年的肩上有清風明月和國家擔當,挑起時代的脊梁?!北Wo未成年人就是保護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
近日,湖北省通山縣人民法院九宮山人民法庭通過訴前調解方式,以調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女童名譽權的糾紛,有力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024年6月,小夏(化名)放學后,走進學校附近的店鋪,滿心歡喜地選購物品,卻被店鋪的老板娘誣陷偷竊,并遭當眾搜身。從此,小夏郁郁寡歡,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創(chuàng)傷。面對女兒所遭受的委屈,小夏的父母憤怒不已,一紙訴狀將店鋪老板娘告至法庭。
“對幼小心靈的撫慰,真誠的道歉和及時的澄清遠勝于一紙判決?!背修k法官說。
法官主動深入實地走訪調查,用心用情化解家長的焦慮與孩子的恐慌,同時通過釋法說理,引導被告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以及對未成年人的嚴重傷害。最終,被告認識到了自身錯誤,當場拿出500元看望孩子,并在學校師生見證下向小夏及其父母誠懇道歉。雙方達成和解,小夏也恢復了往日的歡笑。
“今后要好好學習哦,如果再遇到類似的情況,要勇敢地向父母、老師和我們求助,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背修k法官鼓勵小夏。
我國法律規(guī)定,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享有名譽權,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的名譽權受到侵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jiān)護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并消除影響。
編輯: 蔡繼濤 曹波
文章出處: 通山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