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架空層還能這么改?
一紙判決,確認物權;
占房不搬,如何化解?
近日,黃石市黃石港區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1起關系錯綜復雜的物權確認糾紛案件,涉案房屋為某小區架空層改造,當事雙方矛盾尖銳,承辦執行干警苦下功夫,執行實施團隊雷霆出擊,成功實質性化解該案。
01案情回顧
為執行黃石港區某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業委會)與湖北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置業公司)物權確認糾紛一案,黃石港區法院于1月22日向被執行人置業公司發出責令履行指定行為通知書,要求其5日內將位于某小區的1至4號樓架空層及3號樓配電房移交業委會管理。但因置業公司擅自將4號樓架空層改造后出售給案外人朱某某等人,導致騰退工作遇到阻礙,業委會強烈要求將案外人強制“趕出”,雙方矛盾極其尖銳、爭吵頻發。
02分步推進
涉案面積大、各方利益沖突激烈……如何處置?
承辦干警說:“涉及騰退的執行案件,要循序漸進式地釋法明理,把調解工作做在前頭。”
執行局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一方面強調置業公司拒不履行的后果和法院對拒執行為“零容忍”的態度,要求對方積極配合法院拿出解決方案。另一方面做好業委會工作,聘請專業人員對1至3號樓架空層及3號樓配電房面積進行現場復核,并依法移交業委會管理。
4月29日,業委會代表到法院執行局確認1至3號樓架空層及3號樓配電房面積核對完畢,雙方已經完成移交,同時請求法院持續推進4號樓架空層騰退移交工作。
03確權為要
當案外人朱某某等人發現多年積蓄買下的房產竟無產權時,情緒激動、難以接受,根本不愿意搬離,還提起執行異議主張權利,希望通過法定程序明確房產利益。承辦干警積極與業委會協調,避免引發沖突。
后經黃石港區法院一審和黃石中院二審,依法駁回3名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裁定涉案房屋歸業委會所有。
04成功騰退
為確保兌現業委會的勝訴權益,并妥善解決案外人的居住問題,黃石港區法院執行局制定了“一戶一策”騰退方案,并積極調解工作。最終,業委會與案外人達成一致意見,暫無住處的案外人可與業委會簽訂租賃合同后繼續居住,并按時向業委會繳納租賃費用。
執行實施組迅速組織對未選擇租賃形式的住戶開展強制騰退,順利將3套房屋騰退并移交業委會,得到業委會及小區戶業主的點贊。
黃石港區法院將持續開展“荊楚雷霆”行動,在持續加大強制執行力度的同時,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精細執行、柔性執行,努力書寫更好的執行質效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