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茅箭區法院宣判徐文劍等39人涉黑案
作者: 韓朝貴 發布時間:2019-06-21 訪問次數:4303
6月20日,十堰市茅箭區法院對徐文劍等3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及協助組織賣淫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公開宣判。
一審以被告人徐文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及協助組織賣淫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分別被判處相應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和其他刑罰。
經審理查明,2016年3月,被告人徐文劍開始在十堰城區糾集婦女從事賣淫違法活動。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期間,被告人徐文劍通過多種途徑先后招募、糾集30余名賣淫女加入其組織進行賣淫犯罪活動,自2017年4月以來,該犯罪組織大肆非法斂財,非法獲利270余萬元。
法院認為,該組織為非作惡,嚴重干擾、破壞了當地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在一定區域內形成了重大影響,對當地群眾形成了一定的心理強制,影響群眾正常生活,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遂作出上訴判決。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程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