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張貼公告被執行人不但置若罔聞,甚至將其撕除,騰退之日,其親屬又躺在地上打滾耍賴妨礙執行。6月6日,在一場騰房行動中,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排除萬難,成功將一層總面積達1021平米的酒店房屋清空完畢,并交付申請執行人。
2013年,被告楊某兵、楊某忠、楊某舉向原告翁某、朱某、席某借款300萬元,被告楊某一、姚某以其所屬的花湖迎賓大道南側盛昌綜合樓第三層為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房屋他項權證。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約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雙方故而成訟。2015年,黃石港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在判決生效起三日內償還借款本金300萬元及利息,而五名被告并未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對被執行人楊某一、姚某名下房屋的兩次公開拍賣均流拍,申請執行人申請以第二次起拍價2800000元接受該房產抵債。2018年3月15日,法院張貼騰退公告,要求被執行人期限內退出涉案房屋,但其拒不履行。5月31日,法院再次張貼公告,被執行人仍熟視無睹并擅自將其撕除。
6月6日,黃石港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房屋進行強制遷出。在執行員亮明身份、說明情況后,現占有該房屋的案外人卻揚言要關閉電梯,拒絕搬家公司上樓。一名被執行人的家屬也態度蠻橫,表示絕不配合法院工作。在對其釋法明理、多次勸阻后,被執行人的家屬仍在現場哭鬧,甚至躺在地上打滾耍賴,擾亂執行。為維護執行現場秩序,法警依法將其強制帶離。排除干擾后,執行干警迅速分組,分別對屋內物品予以拍照、錄像、制作清單,并由搬家公司人員打包裝車搬運至指定地點存放。經過一整天的騰退工作,該酒店房屋23間房間已全部清空并當場交付申請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