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法院執行干警提供“上門服務”
作者: 秭歸法院/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7-18 訪問次數:3712
近日,秭歸法院執行干警驅車四個多小時前往長陽縣榔坪鎮長豐村,為癱瘓在床的茍某桃提供“上門服務”,將3萬余元執行款送到其手中,茍某桃及家人連聲感謝。
2014年3月,被告秦某來駕駛一輛貨車遇被告李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載原告茍某桃相向行駛,兩車相撞,造成原告茍某桃三級傷殘。法院經審理查明后判決茍某桃因交通事故受傷的各項經濟損失113萬余元,其中被告秦某來應賠償傷后經濟損失40萬余元,宜昌某運輸有限公司對秦某來的賠償款項承擔連帶責任。判決生效后,被告秦某來逾期未履行義務,原告茍某桃申請了強制執行。秦某來并沒有因此積極履行,反而拖家帶口“人間蒸發”,從此下落不明。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后,查明秦某來無履行能力,遂依法凍結、劃撥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運輸公司賬戶上的3萬余元。
由于申請人茍某桃車禍受傷后癱瘓在床,無法走動,執行干警特意提供了“上門服務”。在經過四個多小時的山路顛簸后,執行干警到達了茍某桃的家,細心詢問了她現在的生活情況,并將執行到的3萬多元款項送到了茍某桃丈夫手中,茍某桃及其丈夫對執行干警的敬業和關懷表示了感謝。
2015年,執行干警就已向茍某桃送去了向宜昌中院申請的2萬元的司法救助款。執行干警表示,此次執行的款項對申請人來說是杯水車薪,但是將繼續堅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遺余力地加大力度,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