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蕎搖身天仙子 騙子也想變名醫
醫院門口擺攤賣神藥
夫妻經營,精心包裝
策劃營銷一條龍
配套病友、醫生
苦蕎搖身一變救命神藥“天仙子”
騙你沒商量……
近日,建始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杜某等四人涉嫌詐騙罪一案。
2022年1月至9月,被告人杜某與其妻子胡某等人先后流竄至咸豐縣、建始縣、宣恩縣、鶴峰縣、恩施市等地,在醫院附近冒充病人或病人家屬、醫生等身份實施詐騙。
騙子變身名醫心路歷程
被告人杜某與其妻子胡某原在恩施市某天橋擺攤謀生,偶然發現有人通過賣假藥詐騙謀取的利益遠超自己天天擺攤經營所得,夫妻倆觀察學習后便開始了自己的“行醫賣藥之路”。
詐騙實施過程中,胡某負責在醫院附近冒充病人或病人家屬,通過觀察尋找容易受騙的病人,經過搭訕了解后,謊稱自己或家屬也與其患相同的疾病,以此取得被害人同情及信任,此時由另一名同伴趙某假扮醫生路過,胡某便主動稱呼趙某為“xx醫生”,接著為被害人介紹該同伙是某某醫院的醫生,醫術高明,趙某便用醫生的身份與病人展開交流借機推薦有名的老中醫,夸贊其開的藥有奇效,如被搭訕的病人有購買意向便將其帶至同伴黃某扮演的老中醫處,將蕎麥當做治療疾病的天仙子以每袋人民幣400元至800元不等的價格賣出,共計非法牟利人民幣2.6萬余元。案件被害人共計41人,其中年紀最小52歲,年紀最大80歲。
法院審理后認為
建始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杜某、胡某、黃某、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到一年八個月,并處相應罰金。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官提醒
上述被告人以急于求醫的中老年人為詐騙對象,利用他們急于求藥治病的心理,騙取信任及救命錢。廣大老年朋友需要注意:
1、樹立正確的保健理念,求醫治病要到正規的醫院,不要輕信所謂的特效藥、神藥、進口藥,讓騙子無可乘之機。
2、時刻保持警惕心理,所謂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騙子往往主動和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看似熱心,實則另有目的,所以提醒老年朋友們,不要和來歷不明的人過于接近,以防掉入對方的“陷阱”。
3、不要貪圖便宜,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牢記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凡是要自己掏錢的事情一定要多一個心眼,不輕易掏錢,遇到事情多問問家中的年輕人,以便分清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