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勸榮院長出席第21屆“海峽法學論壇”并致辭
8月18日,第21屆“海峽法學論壇”在福建泉州舉行。本次論壇在中國法學會指導下,由福建省文化經濟交流中心、福建省涉臺法律研究中心、華僑大學法學院、廈門大學法學院、福建省法學會等單位舉辦,聚焦“自然保護地法治保障研究”主題,邀請兩岸四地專家學者開展交流研討。湖北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應邀出席論壇并致辭。
游勸榮表示,二十年來,“海峽法學論壇”圍繞法治建設特別是兩岸交流交往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開展學術研討、咨政建言和兩岸交流,取得了許多新突破、新進展、新成績,號召力和影響力不斷擴大。
近年來,湖北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統領,深刻把握自身在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和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中的獨特地位和重要作用,全面落實《長江保護法》,提出以“流域綜合治理”為基礎,努力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發布實施《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深入推進長江大保護,守牢長江經濟帶綠色本底,通過嚴格實施長江“十年禁漁”、縱深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整體推進長江湖北段保護修復等措施,確保一江清水東流、一庫凈水北送。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建設,初步建成以省法院全面指導,5個中院環資庭集中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0個專門環資法庭和104個專門審判團隊為基礎的“1+5+10+N”的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體系。在武漢、襄陽、宜昌三大都市圈、濕地自然保護區、江豚、麋鹿等動物保護區,建立了44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初步形成“環保法庭+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實踐基地+巡回審判點”的審判工作新格局。與長江流域省市法院簽訂協議,開展區域環境司法協作,與檢察、公安機關,水利、自然資源、林業等行政執法部門構建生態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促進環境司法與行政執法的有效銜接,為破解困擾長江治理已久的“九龍治水”困局提供了湖北方案。
游勸榮指出,進入新發展階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已成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自然保護地法治保障更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回顧中國自然保護地發展歷程,先后經歷了類型化發展和體系化發展的階段,形成了中國式自主創新的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等多種類型。每個類別的保護地都形成了獨立的法制體系,發揮著卓有成效的法治作用。中國自然保護地的法治建設已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藍圖中一道最亮麗的綠色風景線。同時,在為自然保護地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方面,也還有很多法律問題亟待作深入研究,希望通過此次論壇加強研討交流,形成更多理論性共識、研究性成果和可行性舉措,為自然保護地建設發展及法治保障提供更多的理論指導和決策咨詢。湖北法院將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保護發展與治理環境并重、打擊犯罪與保護生態并行、防治污染與修復生態并舉,努力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完善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機制,加強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建設,深入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跨區域司法協作、全流域協同治理,持續辦好“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全力打造長江流域司法保護的“湖北樣板”,為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和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
據了解,“海峽法學論壇”是由兩岸多家學術交流機構于2003年聯合創辦的法學學術交流平臺。論壇創辦以來,緊緊把握經濟社會發展脈動,圍繞國家立法進程和法治建設需要,秉持自由包容、平等切磋的學術立場,先后以“民法現代化與城市發展”“社會發展與民法保障”“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民法典適用問題研究”“行政執法的理論與實踐研究”“養老服務法治保障研究”等為主題舉辦了二十屆學術年會,成為由大陸與臺港澳法學界共同參與和推動的極具影響力的學術交流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