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節后上班首日執結兩起涉民生案
作者: 彭濤/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2-28 訪問次數:2792
2月22日,在春節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抓住“老賴”回家過年的執行黃金期,成功執結兩起涉民案件,打響了“開年”第一仗。
2015年2月,被告鄒某甲、羅某某夫妻二人邀請鄒某乙等人為其拆除舊房,并支付鄒某乙等人每人每日100元工錢。3月5日,原告鄒某乙在拆墻過程中操作不慎,墻體突然倒塌,致其重傷,并花去18.6萬余元醫藥費。經過洪湖法院審理,原告鄒某乙承擔此次事故40%責任,二被告作為雇主承擔事故責任的60%,判決二被告賠償鄒某乙醫療費11.1萬余元。
此案在執行過程中,兩被執行人長期在外務工,兩次春節也未回家,規避法院執行,執行工作陷入僵局。2018年春節上班首日,法院執行局干警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后,立即趕往羅某某家中,將她帶回執行局,準備實施司法拘留措施。在執行調解時,執行法官還邀請了村干部和被執行人親屬參與調解工作,但被執行人羅某某態度強硬,以不服判決為由,拒不賠償。執行干警了解到,羅某某是為操辦兒子春節期間婚事才回家,而丈夫鄒某甲則還繼續在外躲避賠償責任后,遂對羅某某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嚴重后果。通過干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勸說,羅某某終于同意賠償,申請執行人也同意讓步,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即羅某某賠償鄒某乙8萬元。
在另外一個執行現場,執行干警們得知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被執行人行蹤后,顧不上休息,迅速組織警力趕到執行現場,將七千元賠償款順利執結到位。
為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權益,為了大家都能夠過個安寧祥和的春節。洪湖法院執行局干警們主動放棄來之不易的假期,充分利用春節假期這個黃金節點,不分晝夜,發揚拼命三郎精神,與被執行人斗智斗勇,在年末歲初共執結各類涉民生案件18件,執結標的額45萬余元,向群眾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