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區法院公開宣判萬某等20人涉黑案
發布時間:2019-11-28 訪問次數:3524
11月22日上午11時,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萬某等2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證罪、窩藏、非法持有毒品、故意傷害案。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被告人萬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5年以來,被告人萬某為聚斂錢財,糾集和組織被告人方某、馬某、鄒某、陳某、周某、楊某、鄭某、吳某、朱某等人,在江漢區下牯牛洲一帶經營賭場、控制部分小區砂石生意、無證經營菜場和停車場。其間,通過有組織的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等犯罪活動,形成以被告人萬某為頭目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至案發,該組織共實施尋釁滋事3起、敲詐勒索多起、故意毀壞財物1起、非法拘禁1起、妨害作證2起、窩藏1起。
據了解,其余9名涉黑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年3個月到16年不等的刑期,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到2萬元不等的罰金,剩余10名組織外參與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犯罪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到2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編輯: 程勇 李珮珮
文章出處: 省法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