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梁子湖法院合力破解“執行難”
近日,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與鄂州市梁子湖區人民法院冒著酷暑,密切配合,聯動執行,順利執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成功交付位于鄂州梁子湖門面店鋪12間,面積約755㎡,依法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給騰退租戶上了一堂生動鮮活的法治教育課,有效樹立了司法權威。
2014年10月,黃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徐某某與湖北某置業有限公司確認調解協議的申請,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要求湖北某置業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還清徐某某借款260萬元整及利息,雙方約定的房屋抵押擔保繼續有效。但是被告湖北某置業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法律義務,原告遂于2015年5月向黃州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6年,被執行人湖北某置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意外死亡,該公司變更了法定代表人,但仍未履行法定義務,法院依法決定強制執行抵押物。此案抵押擔保的房屋位于鄂州梁子湖區鬧市的19間門店,已由被執行人用于出租,涉及租戶近30余家,人數眾多。為了有效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院依法對房屋進行了拍賣,但由于各種原因均流拍,遂進行變賣。
黃州區法院對此次執行活動高度重視,法院執行局分管領導孫勇指揮,執行局負責人胡虹霞帶隊,出動警車3輛,執行干警10余人,統籌安排,認真部署,為異地執行工作順利進行做好充分準備。執行前,執行干警多次往返兩地,依法張貼公告,對執行標的物進行拍賣、變賣,到各租戶家主動溝通,詢問是否愿意購買門面,依法告知租戶各項權利義務,有效保障租戶的合法利益,為執行地順利進行打下良好的基礎。
由于執行標的物在鄂州,執行干警不熟悉當地方言,與租戶溝通困難,黃州區法院果斷決定向當地法院尋求幫助。梁子湖法院領導高度重視,張副院長表示,全國法院一盤棋,各法院之間應該密切合作,共同破解執行難,要求梁子湖法院執行局干警密切配合執行活動。當天,梁子湖法院執行局陳局長親自帶隊,出動警車2輛,帶領執行隊員6人,到現場配合執行工作。在執行現場,黃州區法院通過前期認真協調、釋法析理,5家租戶當場交付了12間門面,完成了簽字等法律手續。最后只剩下一家菜市場沒有交付,且當場有幾家租戶情緒比較激動。在與租戶的交涉過程中,了解到被執行人即出租方還有10萬余元的押金沒有退還給租戶,為了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決定先做租戶工作。執行現場聚集人數越來越多,太陽越來越大,天氣越來越炎熱。梁子湖法院執行局局長提出,將租戶代表帶到梁子湖法院,繼續做工作。最終,通過2個多小時生動鮮活的普法教育,租戶意識到自身權益要通過合法的途徑維護,紛紛表示,將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至此,這次執行活動順利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