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悟縣人民法院執行小組四名法官從湖北大悟千里追蹤到河北保定,找到被執行人后,攻堅克難,解決了4件執行積案。
2015年,被執行人戴某以承包工程急需資金周轉為由,分別三次從申請人周某處共借65.52萬元,從張某處借款8萬元。借款到期后,戴某以各種理由遲遲不肯還錢,期間戴某分三次陸續向周某還款11萬元。2016年,周某、張某對戴某共提起4次民事訴訟,大悟法院依法判決戴某償還周某本金及利息共63.3萬元;依法判決戴某償還張某本金及利息共計11.4萬元。戴某一直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
2017年1月和2月,申請人張某和周某相繼申請強制執行,共立四案。執行立案后,戴某在6月份履行了張某2萬元后一直下落不明,也無財產可供執行。
10月份開始,大悟法院開展“破冰行動”,重點清理化解執行積案。執行局干警分為4個執行小組,重點對在外的人財物的執行積案進行重點清理。執行干警彭建斌、談湛、朱源和李健在當事人提供了戴某的大概位置后,趕赴保定,行程達數千里。到達保定后,在保定蓮池區人民法院和當地公安部門的幫助下,找到了戴某在保定的居所。布控階段,執行干警在蓮池區人民法院執行一局的幫助下,苦等十多個小時,經過三天多方面的工作,終于啃下了這塊硬骨頭。最后戴某現場主動履行了40萬元給周某,還和申請人張某、周某主動聯系,分別達成和解協議,承諾周某的7.8萬元11月8日已支付到位,余款15.5萬元在2018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承諾張某余款9.4萬元先履行3萬元,剩余的6.4萬元在2018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事后,申請人周某特別感動,握著執行干警的手不停的感謝。這四個案件也得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