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小切口” 助力基層社會“大治理”
“通過‘鄉村e法官’工作平臺,基層治理人員可以第一時間聯系到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可以遠程指導……”
近日,咸寧市“鄉村e法官”系統應用培訓工作推進會在通山縣大畈鎮召開,咸寧中院司行處負責人向與會的各鄉鎮政法委員、綜治中心具體負責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人員等100余人詳細講解“鄉村e法官”平臺的功能、作用及應用場景。
△咸寧市“鄉村e法官”系統應用培訓工作推進會召開
微創新 助力訴源治理
今年以來,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項目動員部署會、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推進會精神,咸寧法院扎實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充分推廣利用“鄉村e法官”平臺,將法庭服務與基層治理相結合,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化解在基層。
“鄉村e法官”平臺是咸寧中院在湖北法院一體化訴訟服務中心的基礎上進行微創新,拓展了包含聯系法官、訴訟風險評估、在線調解、網上立案、互聯網庭審等功能,能讓人民法庭法官第一時間“出現”在化解糾紛矛盾的現場,讓基層群眾享受到“服務不打烊、便民零距離”的全天候服務。該平臺被評為2023年“新時代湖北政法工作優秀創新成果”一等獎。
“‘鄉村e法官’平臺是一個數字‘小切口’助力訴源治理的很好嘗試,可以從源頭上最大限度地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咸寧市委政法委政法智能化科負責人周爽表示。
根據咸寧中院與咸寧市委平安辦聯合發文《關于做好“鄉村e法官”布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將于2024年底前,在咸寧市所有村(社區)綜治中心完成“鄉村e法官”的布設。截至目前,已在轄區70個鄉鎮綜治中心、295個村(居)委會進行了布設。
△通山縣各鄉鎮政法委員、綜治中心具體負責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人員等詳細學習“鄉村e法官”平臺操作
從“會用”向“真用管用”轉變
“‘鄉村e法官’平臺非常實用,遇到法律難題,第一時間能夠聯系到法庭的法官,不久前,法官還遠程協助我們調解了一個糾紛!”參加培訓的大畈鎮下楊村調解員楊建中說道。原來,下楊村一村民因大理石貨款問題與人產生了糾紛,找到調解員,調解員組織了多輪調解,效果一直不理想。上個月,通山法院大畈人民法庭法官到每個村組詳細講解了使用方法,調解員通過“鄉村e法官”平臺上的聯系法官功能,與大畈人民法庭的法官劉益取得了聯系,通過法官的釋法明理,雙方順利達成調解協議,一起糾紛就地化解。
“利用該平臺,法官會結合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基層綜治人員和人民調解員開展培訓,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促進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咸寧中院司行處負責人介紹道。今年初,為讓人民調解員全面了解并熟練掌握“鄉村e法官”平臺的使用,咸安區法院雙溪法庭、嘉魚縣法院簰洲灣法庭等多個法庭通過上門指導、集中培訓等多種方式組織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真正推動人民調解員從“會用”向“真用管用”轉變,推動平臺切實發揮作用,真正解決問題。
2023年,咸寧法院通過“鄉村e法官”平臺指導調解16764次,處理糾紛11296起,調解成功率為67.38%。以“法治講堂”“點對點互動”等方式,向基層綜治人員進行指導培訓232場次。
△法庭干警深入村組為人民調解員講解“鄉村e法官”平臺操作方法
發揮“末梢”力量 展現“硬核”擔當
“作為人民法庭法官,我們要充分利用好數字化優勢,發揮‘末梢’力量,為基層社會治理,展現‘硬核’擔當。”通山縣法院大畈法庭負責人說道。
據悉,“鄉村e法官”平臺明確了“訴前化解、訴中調解、訴后止爭”全流程所涉主體、工作職責和流轉路徑,推動基層人民法庭干警關口前移,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線下安排干警到法官工作室、訴訟服務站現場辦公,線上接收“鄉村e法官”平臺收集的矛盾線索,提供矛盾預防化解的專業支撐、法治指導和司法確認服務。當調解未達成一致意見時,基層治理工作人員協助當事人可通過平臺進行在線立案、在線開庭、收取文書,最大限度為人民群眾提供司法便利。
2023年,各“鄉村e法官”布設點工作人員通過該平臺,網上立案8386件,電子送達法律文書152782件,互聯網開庭2242場。真正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下一步,咸寧法院將進一步通過信息化助推“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充分發揮法庭“前哨陣地”作用,聚焦“抓前端、治未病”,融入基層社會治理,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