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老賴”拒不申報財產被拘留
作者: 陳繼井 王沁/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4-20 訪問次數:2036
近日,通山一“老賴”拒不向法院申報財產,通山法院運用報告財產令措施,依法將“老賴”拘留,當天下午“老賴”家屬立即前往法院把款還,成功迅速執結一起債權糾紛案件。
2008年,被執行人袁某雇請申請執行人卓某為其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結算當日,袁某只向卓某出具了報酬款4萬余元的欠款條據一張,且同日還向卓某有息借款6萬元整,約定11月初還款。借款到期后,袁某僅償還卓某報酬款1千元,余款及利息一直未付,卓某訴至通山法院。經通山法院主持調解后,雙方于2011年4月18日達成和解協議,協議生效后,袁某償還卓某4萬余元報酬款后,剩余借款利息共計8萬7千余元至今未還。
2017年1月22日,申請人卓某向通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山法院立案受理并向被執行人袁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袁某立即履行還款義務。袁某依舊未按通知履行還款義務,通山法院依法決定限制袁某高消費,并于3月16日將袁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后經執行人員查明,被執行人袁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且被執行人袁某拒不向通山法院申報財產,違反了法律相關規定,通山法院依法運用報告財產令措施,于3月24日將被執行人袁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當天下午,被執行人袁某家屬就前往法院將剩余執行款全部履行完畢,該案順利執結。
通山法院執行人員積極開展霹靂行動,動真格、快執法、見實效,給了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帶有僥幸心理的“老賴”一擊重錘。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