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破產審判典型案例展播(9)| 立案轉破產 程序不空轉
——武漢潤童匯文化藝術傳播公司破產清算案
武漢潤童匯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潤童匯)成立于2020年1月17日,是一家語言教育品牌培訓機構,主要從事幼兒園及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服務、業務培訓等業務。2021年下半年,潤童匯因資金鏈斷裂單方面停止營業。2022年8月至9月,80余名債權人向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西湖區法院)起訴,請求潤童匯返還全部課程培訓費用。
東西湖區法院在對該批量案件進行訴前調解中發現,潤童匯自2021年下半年停業至今,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其作為被告在法院進行訴前調解的案件共有89件,立案標的額合計數百萬元,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標的額也達到一百余萬元,在案件執行過程中未發現公司有任何財產。
法院審查后認為,潤童匯存在大量到期未清償債務,且已無清償能力,基本符合破產條件,遂向債權人釋明可通過破產程序保障權益。債權人協商后決定接受法院建議,提交破產申請,撤回訴前調解。
2023年1月6日,債權人王某向法院申請對潤童匯進行破產清算。法院于當日立案,并決定由審判員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獨任審理。
管理人接管潤童匯破產清算事務后,因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沒有聯系到公司其他人員,未能辦理債務人財產、證照等移交手續。經清產核資,公司處于“無場地、無人員、無資產”狀態。
2023年3月21日,東西湖區法院通過破產智能一體化平臺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2023年4月10日,因公司無破產財產可供分配,法院依管理人申請,依法裁定宣告潤童匯破產并終結破產清算程序,同時告知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財產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正確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條等規定,另行向債務人股東及清算義務人追償。
本案系湖北省首例“立轉破”案件。
本案中,當事人如果走正常訴訟程序,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經下落不明,其在繳納訴訟費、公告費后,還要等公告期滿后才能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如果執行不能,最終還是會轉入破產程序。在立案階段釋明有關情況并引導當事人依法轉入破產程序,不僅降低了當事人費用成本、訴訟時間成本,且因破產審理會調查股東是否實繳出資和是否存在人格混同、財產混同等情形,債權人的利益更能得到有效保障。“立轉破”將破產原因審查及受理的窗口前移,減少立案、審理、執行等環節的“無用功”,避免訴訟程序空轉,進一步降低了市場主體訴累,優化了以控制成本為核心的法治化營商環境。